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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强力推动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发布时间_2022-06-20

4月24日以来,丹东市遭受新冠疫情以来最大挑战,我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不得不按下停缓键。面临愈加紧迫的整改节点,我市在统筹疫情防控的基础上,采取多种举措落实督察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照序时进度推进。6月7日、8日,市委常委、副市长杜秉海组织召开视频会议,调度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会议要求,对于2021年完成的7项整改任务,各销号单位要抓紧做好现场验收准备,同步制定佐证材料档案。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深入现场指导工作,并积极与省验收单位沟通,明确现场验收形式和时间。市督改办要协调各方做好保障工作,确保7项整改任务顺利通过验收。

会议强调,对于2022年上半年要完成的整改任务,市督改办要进一步汇总进展情况,要与责任单位建立联动机制,针对具体问题、重点环节开展日调度。各责任单位要围绕整改措施,以现场验收标准为底线,以6月25日为截止时间,细化工作到每天,责任到具体人,全力推动整改进程。

会议要求,宽甸县政府要针对3项整改任务和重点信访举报案件倒排工期,特别是省挂牌督办案件要加快推进整改。要统筹疫情防控和督察整改,各部门要加强联动,积极推进相关工程尽快完工,所有工程要在6月15日完工,20日前建档审核。同时提早做好销号工作准备,逐项措施落实,工程建设和建立档案要同时部署、推进,形成工作闭环。

会议强调,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能因疫情原因放松要求,要坚决做到时间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要倒排工期加快整改进度。对于目前存在的供电保障、转运设备和进场施工等问题,属地政府要积极想办法、谋对策,采取积极有效的举措保障督察整改工作顺利开展。会议同时对2022年底前及2023年、2025年要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了部署。

市政府副秘书长李瀛,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刘景、副局长张吉生,宽甸县县长赵洪续、副县长于明伟,市督改办、宽甸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宽甸分局有关人员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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