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_2021-12-03
2021-12-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1年12月03日我局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联系电话:0415-6882821(凤城市行政审批局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 真:0415-6882821
通讯地址:辽宁省凤城市石桥路35号新东方大厦
邮 编:118100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03日—2021年12月09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凤山区头台村团山街28-1号 |
凤城市泰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思恩利尔(丹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1.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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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辽宁省凤城市草河经济管理区保卫村三组 |
凤城市森澳建筑制品有限公司 |
辽宁中润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2021.12.03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