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会议

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应对特殊天气大气污染特别管控行动工作部署会

发布时间_2021-01-26

经辽宁省丹东环境监测中心、丹东市气象局联合会商研判,1月23日—25日,我市扩散条件极为不利,预计我市将出现连续轻度污染和中度污染过程。为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污染天气,市蓝天办专门下发了《关于启动特殊天气大气污染特别管控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通过锅炉管控、大气重点企业管控、面源污染管控、运输车辆管控、扬尘管控、焚烧管控等六个方面开展特别管控行动,力争“保良减污”。

1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专题召开了“丹东市生态环境局应对特殊天气大气特别管控行动工作部署会”。副局长张吉生主持会议,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市局大气科、各分局分管领导参会。

会上,市局大气科科长孙怀同通报了辽宁省丹东环境监测中心、丹东市气象局对未来几天污染情况联合会商研判情况,并部署了应对特殊天气大气特别管控行动。执法队副队长李长涛部署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最后,张吉生传达了省生态环境厅胡涛厅长的重要指示,并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认真吸取2019年污染天气应对不力的教训,积极参与到全省联防联控工作中去,及时向属地政府汇报,组织属地相关部门落实减污措施;二是严格按照《关于启动特殊天气大气污染特别管控行动的通知》要求,周密部署,精准定位,抓好落实;三是做好专项执法检查,执法队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各分局依据所掌握的大气污染源底数,推进清单化管理,要全面排查辖区内燃煤锅炉、电厂、钢铁、水泥、VOC等重点企业;四是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局大气科,大气科要将汇总的情况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

会后,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立即行动,分别成立了专项检查组,由各分局副局长带队,围绕秸秆焚烧管控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单位、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等开展巡查工作,并现场提出了指导意见,要求企业严格按照“一厂一策”方案应对此次特殊天气。目前,共检查企业20余家,秸秆巡查150余公里,有效应对了此次特殊天气。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