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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_2021-01-2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丹东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密切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域,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实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搭建完成丹东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确保公开到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丹东市生态环境局权责清单,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系统梳理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并按照文件属性主动公开。按照《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丹政办发﹝2020﹞12号)要求,编制并公布《丹东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了5类生态环境领域的25项具体公开事项,将生态环境领域的公开事项和内容等进一步规范化、清单化、透明化,有效扩大社会查询、监督。

2.“六稳”“六保”政策信息发布解读情况

通过丹东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设置的“政策与解读”专栏和“环保要闻”“县区动态”等动态栏目,集中发布“六稳”“六保”政策文件,并认真做好相关政策解读。积极开展“行政决策大家看”活动,主动公开涉及民生、企业重大决策的具体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和监督方式等。运用网上民意调查等方式,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地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取得成果,坚决杜绝群众和企业“被好评”“被获得”问题。局有关领导定期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开展在线访谈,与百姓开展互动和交流,及时解决百姓反映的生态环境保护等社会热点问题,收到良好效果。

3. 优化营商环境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工作,通过网站设置“政务服务”一级栏目,统一链接到丹东市政务服务网生态环境局板块。全程公开生态环境许可信息,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流程均在官网进行公示,各事项均可网上办理,各环节均可网上查询,全流程依法依规,程序透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作出的审批决定三个环节均在官网进行公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4.突发事件、公共卫生等方面信息公开情况。

围绕突发事件应对,主动公开《丹东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丹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丹东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公开国内重大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定期更新丹东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备案企业名单。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2020年,以丹东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为主要依托,通过“环保动态”、“公告公示”、“部门会议”等栏目,共发布疫情相关信息77条,依托政务新媒体发布相关信息333条。

5.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编制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我局政府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申请办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告知书格式,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严格落实“三审制”要求,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安全, 2020年,依托官方微信平台及新浪官方微博发布信息2417条。新开设政务新媒体今日头条和抖音,按照要求进行备案后,正式运行。

6.强化组织保障情况

一是根据丹东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丹东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丹东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副局长韩宝良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相关工作。二是局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网站管理工作,统一部署、协调、督办,负责对信息发布进行审核。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障必要人员力量,组织相关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见附表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制度,并予以发布,申请人如有需要可按程序进行。全年共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件,均按时办结。(见附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丹东市生态环境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见附表)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有待强化。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对重要政策、重点信息的解读工作。二是个别栏目信息更新频率有待进一步提高。2021年,丹东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深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表2:

丹东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30

58

5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

-7

2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

+123

85

行政强制

5

+1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1525.43万元

附表3: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附表4: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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