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生态环境局合作区分局2020年12月3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发布时间_2020-12-3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分局研究,市局备案,我单位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浪头支行0.5t锅炉新建项目》《丹东波菲丽斯门窗有限公司新增一台0.5t/h醇基燃料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告知:联系单位:丹东市生态环境局合作区分局
联系电话:0415-3130349(传真)
通讯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鸭绿江大街102-5号
邮编:118009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浪头支行0.5t锅炉新建项目 |
丹合环审[2020]07号 |
2020年12月30日 |
丹东波菲丽斯门窗有限公司新增一台0.5t/h醇基燃料锅炉项目 |
丹合环审[2020]08号 |
2020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