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群众信访举报案件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三十一批)
发布时间_2018-12-15
丹东市群众信访举报案件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31批 2018年12月13日) | ||||||||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X210000201812040027 | 辽宁辽东高校后勤发展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填埋鸭绿江江面河道。市水务局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限期恢复原状,至今未落实恢复原状。 | 丹东市 | 其他污染 | 经调查核实。未发现辽宁辽东高校后勤发展有限公司有填江行为,实际填江的违法当事人是姜某某是河口村5组居民。其在鸭绿江右岸河口村5组段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渣土,情况属实。 | 属实 | 市水务局已于2018年3月20日对当事人姜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万元,责令其限期清除非法填筑的渣土。 本案已申请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于2018年11月28日13时30分开庭审理,近期法院将下达裁定,我局将依据裁定决定进行处理。 | 无 |
2 | D210000201812040047 | 花园路40号丹广快运货站10月份收到从广州邮来的10桶危险化学废弃物,发件方和收件方留的信息是虚假的。 | 丹东市 | 土壤 | 经调查:丹东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丹广配货站院内存有10桶不明货物,每桶约200公斤。因收货人电话号码失效无法取得联系。接到此次转办件前,丹东市环保局和丹东市公安局曾接到相同举报。监测人员现场对1号桶和5号桶进行了取样。配货站负责人尹某称:该配货站在今年7月底收到从广州市向丹东市配送的10桶不明货物,货到后联系人无法取得联系。据丹东市环保局和丹东市公安局调查:该货物为丹东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丹广配货站在未判明货物属性及收货人信息的情况下,主动将货物运回丹东。发货单未填写完全,没有填写桶内物质名称和成分,货站接货人员负有审查不严的责任。丹广配货站应负责将此10桶不明货物依法安全处置。2018年11月15日,丹东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丹东市公安局执法人员要求该货站:立即依法安全处置全部性质不明化学品,并提供处置过程所有相关证据。 | 基本属实 | 2018年12月5日,振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会同振兴区花园办事处工资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时,要求该货站一个月内依法安全处置全部性质不明化学品,并向相关部门提供处置过程所有证据。截至目前,丹东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丹广配货站正在办理处置该化学品的相关审批手续。 | 无 |
3 | D210000201812040080 | 振兴区法院供暖锅炉房冒黑烟并伴有粉尘,法院食堂排烟机运行时噪音扰民,希望予以处理。 | 丹东市 | 噪音,大气 | 经调查,振兴区人民法院使用1台2吨锅炉作为办公取暖,燃料为生物质颗粒。因距离周边居民楼较近,锅炉燃烧有时会产生的粉尘,产生污染周边环境的现象。其食堂排气扇更换不久,已采取了降噪措施,但一定程度上仍存在噪音扰民情况。 | 属实 | 丹东市环保局振兴分局向振兴区法院下达了《监察处理通知书》,责令15日内改造锅炉除尘设施。整改任务完成后,丹东市环保局振兴分局将进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食堂排烟机噪音问题:12月10日丹东市环保局振兴分局监察人员向振兴区法院下达了《监察处理通知书》,责令15日内改造食堂排油烟机。整改任务完成后,丹东市环保局振兴分局将委托丹东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噪声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 无 |
4 | X210000201812040024 | 一是鸭绿江江边多个市政排污口排放大量生活污水,致使鸭绿江进入丹东市区后江水变为污浊黑臭。二是每到夏季丹东市大街小巷遍布户外地摊烧烤,占道经营,造成垃圾遍地,烧烤烟尘、油烟、噪声扰民。三是部分大客车、货车、摩托车尾气污染环境。 | 丹东市 | 大气,噪音,水 |
一、丹东市排水体制为截流式雨污合流制,沿江铺设截流干管从珍珠桥段至鸭绿江大桥共设有四座排水闸门。日常运行时闸门为关闭状态,无污水直排鸭绿江情况发生。但存在特殊情况,一是汛期急降雨时,为防止城市发生内涝需将闸门开启将合流水直排或强排;二是对闸门等设施进行检修维护时,需将合流水暂时直排鸭绿江。上述两种情况均为临时性措施,在日常运行时并无将污水直排鸭绿江情况。另外,按设计要求在截污干管闸门旁设置有溢流口,用于污水管线水位超过设计水位后的合流水溢流,问题基本属实。 二、多年来丹东市地摊烧烤污染扰民问题一直存在,问题基本属实。2018年丹东市组织了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地摊烧烤进行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开展排除摸底工作。二是加强宣传引导,逐户发放宣传资料,引导烧烤业户入室经营,形成全社会广泛关注、齐抓共管的舆论氛围。三是集中整治,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措施,阻止店外和露天经营,对不听劝阻的,依法进行处罚。四是按照避免“一刀切”原则,设置月亮岛、新一百、安东老街等指定区域夜市,并对在指定区域经营的烧烤商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严禁占压黑色路面,责成夜市管理方必须使用无烟烧烤设备。目前,丹东市各区内未经批准的烧烤占道经营行为基本杜绝,经审批的夜市烧烤已全部使用无烟设备或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对地摊烧烤进行监管,防治问题反弹。 三、经调查,我市存在个别大客车、货车冒黑烟超标行驶现象,多是由于车辆年检后维修保养不到位。关于“部分大客车、货车、摩托车尾气污染环境”问题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针对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溢流口进行临时封堵,避免合流水对江水造成污染,此项工作已于12月6日整改完毕完成,目前已不存在溢流现象。二是拟委托专业机构对我市截污管线进行检测、清淤,提高污水的输送能力。三是对沿江闸门进行提升改造,减少闸门渗漏。四是严格闸门启闭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汛期和施工形成的合流水直排。 二、丹东市将继续对地摊烧烤进行监管,防治问题反弹。 三、为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2017年6月28日,我市下发了《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置环保绿标区的通告》。丹东市主城区、新城区内,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都相应分别设置了环保绿标区路段,禁止黄标车通行。市交警支队派民警会同市环保局尾气办在市内路段设置检查站点,对黄标车辆闯入绿标区的行为进行查处。我市机动车环保检测周期与安全检测周期同步,公安交管部门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交通部门对环保检测不合格车辆,不予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办理年度审验。2019年我市将按照省政府部署,加大柴油车整治力度,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 |
无 |
5 | D210000201812040057 | 宝山乡厉家村五组草牌有2000余亩公益林未经村民同意私自出售,现在购买人李*荣拟砍伐公益林。 | 丹东市 | 大气其他污染 | 2018年12月5日,凤城市林业局委托凤城市宝山镇林业站进行现场调查。宝山镇林业站工作人员查阅了相关台账和小班数据库资料,并了解当地村民。此地块于1998年7月28日通过小组会议、民主议定,公开招标拍卖。李某荣妻子与杜某以32000元价格中标,有林木拍卖合同、民主议定书、林权证。经现场核查,目前李某荣还没有进行采伐,未经村民同意私自出售情况不属实。李某荣于2018年11月22日取得凤城市林业局发放的《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林种为一般用材林,非公益林,采伐属于合法行为。举报购买人李*荣拟砍伐公益林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无 | |
6 | X210000201812040080 | 通远堡镇通庄矿业有限公司(原名二道坊村白灰厂),经营碎石加工,粉尘污染环境,开采时破坏林地、耕地,噪声扰民。 | 丹东市 | 噪音、生态、大气 | 经查,该企业主要经营石灰岩露天开采和碎石加工,主要生产设备有潜孔钻车、空压机、液压挖掘机、自卸汽车、装载机、洒水车等。该企业于2018年5月中旬启动生产,2018年9月17日停产。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企业有生产迹象,易产生扬尘物料均已采取苫盖措施。因该企业已停产,无法实施监测。现场检查时厂区地面有粉尘,该企业生产过程中易产生噪声。经凤城市林业局调查,该企业自1998年至今,在没有办理林地征占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林地25.2亩,凤城市林业局已于2018年12月6日对该企业立案侦查,破坏林地情况属实。经凤城市国土资源局调查认定,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没有占用耕地的行为。 | 基本属实 | 凤城环保局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发现企业启动生产,将及时对该企业进行监测,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 无 |
7 | X210000201812040025 | 上尖村干部毁坏防护林,破坏生态环境,致使耕地农作物在汛期被洪水冲毁。 | 丹东市 | 生态 | 经调查,九连城镇上尖村范围内没有林地,也没有防护林,该村3名村干部没有毁坏防护林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上尖村地势较高,多年来,未发生过洪水和内涝,也未发生过耕地农作物在汛期被洪水冲毁问题。 | 不属实 | 无 | |
8 | X210000201812040098 | 一是丹东市党群服务中心汤*兵与他人侵占振安区九连城村、下尖村6、7组江边水源地200米左右的耕地,非法挖沙,挖出的大坑中回填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二是在九连城村、下尖村、上尖村、庙岭村占耕地采砂石。毁坏上百亩防护林。 | 丹东市 | 土壤,生态 |
一、“丹东市党群服务中心汤*兵与他人侵占振安区九连城村、下尖村6、7组江边水源地200米左右的耕地,非法挖沙,挖出的大坑中回填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问题:振安区九连城镇的九连城村及下尖村没有挖沙遗留大坑,没有发现耕地内堆满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的问题。因此,也不存在丹东市党群服务中心汤*兵与他人侵占耕地、非法挖沙等问题。上述问题不属实。 二、“在九连城村、下尖村、上尖村、庙岭村占耕地采砂石。毁坏上百亩防护林”问题:经现场查看、走访村民,并向林业站核查。九连城镇的九连城村、下尖村、上尖村、庙岭村均没有侵占耕地和在耕地里采砂石问题,没有发生过毁坏防护林问题。上述问题不属实。 |
不属实 | ||
9 | D210000201812040101 | 五道沟金山热电公司24小时运煤,粉尘和噪音污染严重。举报人怀疑该厂有辐射。 | 丹东市 | 土壤,水,大气 |
(一)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建有封闭煤场及贮煤筒仓。该公司生产用煤有两种运输方式,一是铁路运输,由于该公司铁路专用线接轨丹大高铁同兴站,主线为客运,沈阳铁路局规定5时至21时不允许进行接卸,所以该单位铁路运输煤的时间为每晚21时至次日5时。铁路专用线输煤工艺为:车皮经翻车机翻卸,通过皮带(筒式)运至封闭煤场或输煤筒仓。二是汽运方式,汽运时间段为每天早8时至晚21时,要求车厢顶部进行苫盖,进场后时速限值5km/h,经过检斤后送入封闭煤场或汽车卸煤沟。该单位24小时运煤情况基本属实。 2018年8月21日、2018年11月29号,丹东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昼夜噪声及无组织排放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单位厂界噪声及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达标。根据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提供的第三季度自行监测报告显示,该单位噪声、无组织废气检测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018年12月5日,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开始在该单位厂区东侧储煤,储煤位置修建了防风抑尘网。丹东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已于12月11日对该单位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及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噪声超标(交通噪声影响),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超标,丹东市环保局已立案查处。 (二)关于“举报人怀疑该厂有辐射”问题。 根据国家环保部18号令《电磁辐射管理办法》规定,电压100KV以上的输变电设备一般与居民住宅或其他环保敏感目标保持如下距离:220KV变电站:20米;110KV变电站:15米;35KV变电站:15米;10KV变电站:8米。新建的220KV架空电力线路,要求架空电力线与居民住宅净空距离保持9-12米以上。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220KV变电站与附近居民最近距离为200米左右,符合国家关于电磁辐射的规定。 |
基本属实 | 市环保局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 无 |
10 | D210000201812040049 | 红石镇官道沟村五组张恒发沟背子和西北附近200多亩土地上树木被沙松村村民李*盗伐变卖,希望予以查处。 | 丹东市 | 生态 |
投诉反映的“李*”系宽甸县红石镇杉松村六组村民李某伟;投诉反映的“红石镇官道沟村五组张恒发沟大背子”地块位于9林班8-1小班 经核实,宽甸县红石镇官道沟村五组张恒发沟大背子砍伐地块为2018年正常采伐设计,设计采伐面积0.84公顷,采伐落叶松296株。该地块是由仇某娜转让给李某伟,并由李攒伟办理了批复设计,盗伐情况不属实。 经检查,宽甸县红石镇官道沟村五组西北天1林班47小班内有多年来砍伐的陈旧伐根7株,核立木蓄积1.9981m3;1林班47小班内新伐根2株,核立木蓄积0.1644m3;9林班1小班内新伐根3株,核立木蓄积0.3050m3。两个林班合计被盗伐林木12株,核立木蓄积2.4675m3。 |
基本 属实 |
目前未能确定该地块盗伐为李某伟所为。宽甸县林业局已于2018年12月7日将该案件移交红石镇林业站处理,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投诉情况部分属实。 | 无 |
11 | X210000201812040083 | 长甸镇政府附近有一段破旧省道十多年未翻新,车辆行驶造成扬尘污染,噪音扰民,影响附近居民。 | 丹东市 | 噪音,大气 |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长甸镇政府附近有一段破旧省道”为原省级公路铁长线,2006年大修时,按设计要求路线改移,原长甸镇铁长线老路(铁转线)由省级公路直接降为乡村公路。路面为黑色路面,部分路面有坑槽,路肩与路面边界清晰。该路段改线后,未进行过大修,该路段周边共有居民22户、小型企业2户,有货车通行,但日常车流量较少。该路段由于排水不畅, 路面出现部分坑槽,经宽甸县交通部门和长甸镇人民政府多次维修后,未达到理想效果。投诉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 属实 |
宽甸县长甸镇政府已向宽甸县移民局争取项目资金70万元,计划在2019年完成路面改造硬化任务。 | 无 |
12 | D210000201812040022 | 一是前阳镇榆树村三组的亨通煤炭,煤堆露天堆放无苫盖,产生大量扬尘。二是金港路银海矿业,也产生大量扬尘,污染环境。 | 丹东市 | 大气 | 问题一: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该煤炭销售点距离最近居民住户约300米。院内南侧零散堆放着大块煤,西侧堆放着小颗粒煤,全部用苫布遮盖,场内共存有煤炭70余吨。因此“煤炭露天堆放”情况属实;“煤堆无苫盖”不属实。该院内有洒水设施,现场有洒水迹象,场内较为整洁。经核实,装卸点位于场内中间位置,装卸作业时进行洒水抑尘,装卸后用苫布对运输车辆和煤堆遮盖,扬尘的产生量较少。因此“产生大量扬尘”问题不属实。问题二:“金港路银海矿业”名为东港市银海矿业有限公司,经调查,场地内露天堆放了约2000吨煤炭,待销售。现场发现堆煤场部分进行了苫盖,有部分未进行苫盖。经询问,日常装卸煤炭时,采用洒水方式抑制扬尘,未苫盖的煤堆也定期洒水控制扬尘。但未苫盖的煤堆在刮风天气时偶有扬尘污染现象。因此“产生大量扬尘”问题基本属实。 | 部分属实 | 问题一:东港市环保局和前阳镇政府现场要求亨通煤炭加强管理,防止噪声和扬尘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经营者表示一定要严格管理,定期洒水抑尘,防止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问题二:检查人员当场责令该销售点对未苫盖的煤堆进行彻底苫盖,切实解决煤堆裸露造成的扬尘污染问题。对已进行苫盖的煤堆,进行查漏补缺,保证全苫盖、无死角、常态化,从根本上解决煤炭堆放产生的扬尘污染。煤炭装卸作业时要加大洒水量,严格控制煤炭装卸时产生的扬尘。该销售点当即进行了整改。对该销售点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东港市环保局依法对其行政处罚1万元。 | 无 |
13 | X210000201812040002 | 一是东港百余家小冷库,小蚬子加工点无验收手续,偷排污水。二是东港市环保局吕某某等人勾结第三方监测机构和环保公司包办企业污水治理设备,出具造假监测数据。 | 丹东市 | 水 | 问题一:经查,有部分水产加工点利用农民宅基地、自留地等违规建设,无村建、国土、环保等审批手续,污染防治设施不到位,污水超标排放。按照目前环保部门的划分标准,定性为“散乱污”企业。目前,东港市人民政府已在全市区内开展“散乱污”企业的治理整顿。“百余家小冷库,小蚬子加工点无验收手续,偷排污水”情况基本属实。问题二:2018年12月7日上午11时,东港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对吕某某同志进行了谈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当事人否认了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东港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抽查、走访了在东港市开展业务的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具有环保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和污水治理设备销售企业。走访第三方企业均否认包括吕某某在内的环保局工作人员有强行推销企业污水治理设备,出具造假监测数据等问题。东港市纪委、监委认定吕某某不存在勾结第三方监测机构和环保公司包办企业污水治理设备,出具造假监测数据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问题一:2018年9月25日,东港市人民政府下发《东港市打好“散乱污”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整改提升一批”的分类整治要求,坚决避免“一刀切”,动态排查要全面,结合实际精准分类。目前,东港市环保部门已经完成了全市区“散乱污”企业的排查清查。下一步,东港市住建、国土资源、经信等相关职能部门将对清查在册的名单进行逐一会审,建立“一厂一策”,精准分类,分步实施“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工作。按照整治方案进程,2018年11月30日完成清查登记,12月30日前完成整治分类,2019年年底首先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 | 无 |
14 | X210000201812040004 | 长山镇下岗村八家子4组有两个大棚养鸭,恶臭气味刺鼻,污染环境。 | 丹东市 | 水,大气 | 经调查,涉事养鸭棚系李某某养殖场,目前建有养殖大棚2座,该养殖场现存栏蛋鸭约4000只,大鹅2000只。鸭子采取封闭式大棚养殖,大鹅采取散养模式。白天对大鹅大田散放养殖,晚上对大鹅围挡圈养。鸭、鹅粪定期清理,清理后免费提供给周边村民,村民自行运输到田地里当肥料使用,供不应求。现场发现,鸭圈内没有粪便堆存,有一定量大鹅排泄的粪便,由于天气寒冷,鹅粪冻在圈内,未能及时清理现场能闻到养殖粪便异味。因此“恶臭气味刺鼻,污染环境”问题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检查人员要求李某某养殖场对露天鹅圈内的粪便做到及时清理,禁止随意堆放粪便,坚决杜绝养殖异味污染隐患。李成发表示,以后将认真按照要求,对养殖粪便做到及时清理,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东港市人民政府责成东港市长山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李成发养殖场的日常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处理。 | 无 |
15 | X210000201812040021 | 东港市北井子领航保温被厂,垃圾棉对附近土壤造成污染。 | 丹东市 | 土壤 | 该企业已于2018年11月23日停产整顿。经了解,该厂以化纤制品和纺织品的边角料为原料,产品是农用大棚保温被,不是“黑心棉”。经分析生产工艺得出,该厂产排污节点只产生粉尘和噪声,无其他污染物产生。该企业生产时有少量粉尘扩散飘落到地面,但不溶解于土壤,不会对附近土壤造成污染。同时该厂已加强了地面纤维屑的清理工作,所以土壤污染问题基本不存在。因此“对附近土壤造成污染”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东港市人民政府责成东港市北井子镇人民政府加强对东港市北井子镇新航保温被厂的日常监管,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及时上报,由东港市环保局依法处理。 | 无 |
16 | X210000201812040046 | 东港市广播电视局、新华书店、青春健身馆、水世界洗浴中心,使用燃煤锅炉,烟尘、噪声扰民。 | 丹东市 | 大气,噪音 | 经调查,东港市有线电视台有一台3蒸吨燃煤取暖锅炉正在运行,配套安装的湿法除尘器运行正常,经监测:噪声达标,锅炉烟气黑度达标;东港市新华书店有一台1蒸吨燃煤取暖锅炉正在运行,配套安装的湿法除尘器运行正常,经监测:噪声达标,锅炉烟气黑度达标;青春力沃健身会所有一台0.4蒸吨燃煤取暖锅炉正在运行,湿法除尘器运行正常,经监测:噪声达标,锅炉烟气黑度达标。上述3家单位锅炉运行时间均在白天营业时间,夜间不运行,所以根据现场检查及环境监测结果,三处使用燃煤锅炉的情况属实,但粉尘、噪声扰民情况不属实。水世界洗浴休闲娱乐会馆锅炉房内有两台使用清洁能源(醇基燃料)的锅炉,一台正在运行,另一台为备用炉,举报中所述燃煤锅炉烟尘和噪声扰民的情况不属实。 | 基本属实 | 东港市有线电视台、东港市新华书店、青春力沃健身会所均作出承诺,保证于2019年6月底前,拆除现有燃煤取暖锅炉。在2018年至2019年供暖期取暖期期间,东港市环境保护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其达标排放,避免扰民。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