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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9月15日我分局对丹东大爱服装有限公司新上防护用品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9月15日-2020年9月23日(7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5-2890355 传 真:0415-2890355 通讯地址:丹东市振安区珍珠街道255号 邮 编:118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丹东大爱服装有限公司新上防护用品生产基地项目 /upload/file/20200915/202009151450264037.pdf 丹环安审〔2020〕009号 2020年9月1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9月15日我分局对丹东大爱服装有限公司新上防护用品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9月15日-2020年9月23日(7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5-2890355
传 真:0415-2890355
通讯地址:丹东市振安区珍珠街道255号
邮 编:118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丹东大爱服装有限公司新上防护用品生产基地项目
/upload/file/20200915/202009151450264037.pdf
丹环安审〔2020〕009号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