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接到环境信访举报信息:凤城市高速口至刘家河高速口沿线存在不明异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迅速领受任务,按照局领导指示要求,会同市公安局环保支队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冒雨驾车赶赴凤城市事发现场,排查不明异味来源。
到达现场后,执法小组迅速与属地公安警务人员汇合,并沿线开展排查。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认真排查,初步认定异味来源是位于凤城市凤山区老爷庙村的凤城市亿升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在进厂检查中发现,该企业涉嫌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行为。执法队和公安人员分别对企业管理人和工厂工人进行询问笔录,详细了解生产工艺流程,并对生产设施拍照取证。
8月11日上午9时,市政执法队以大练兵为契机,推动联合执法常态化,与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辽宁省丹东监测中心共同对该企业质检车间水体进行现场采样监测、做笔录;晚21时再次对该企业排放废气现场采样。
目前,生态环境部门对该单位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下一步将对质检废液通过暗管排向场外地下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法依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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