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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3月25日我局对丹东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出具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现将验收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3月25日—2020年4月2日(7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丹东市振兴区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丹东市振兴区兴一路9号
邮编:118000
联系电话:2536182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