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会议精神,2019年9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全力做好中央专项资金监督检查迎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分局和机关有关科室:
一是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搞好督促协调,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尤其对项目实施滞后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建设进度,尽快完成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中央财政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要求,熟悉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依据、工作程序、检查内容和重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项目管理,建立完善项目档案。
三是要认真吸取生态环境部2018年对9省(区、市)88个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现场检查发现437个问题的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整改要求。
四是要进一步完善项目档案,搞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认真做好中央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的迎检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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