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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2月13日我局对丹东康达中医院新建项目等三项建设项目出具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现将验收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2月13日—2019年12月24日(7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丹东市振兴区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丹东市振兴区兴一路9号
邮编:118000
联系电话:2536182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丹东康达中医院新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丹振环验[2019]010号
2019.12.13
2
/丹东兴泰混凝土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丹振环验[2019]011号
3
/丹东蓝天泵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丹振环验[2019]012号